一、大数据挖掘概念:
20世纪80年代末,数据挖掘(Data Mining,DM)提出。
1989年,KDD 这个名词正式开始出现。
1995年,“数据挖掘” 流传。
从科学定义分析,数据挖掘是从大量的、有噪声的、不完全的、模糊和随机的数据中,提取出隐含在其中的、人们事先不知道的、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信息和知识的过程。
从技术角度分析,数据挖掘就是利用一系列的相关算法和技术,从大数据中提取出行业或公司所需要的、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知识的过程。知识表示形式可以是概念、规律、规则与模式等。
准确地说,数据挖掘是整个知识发现流程中的一个具体步骤,也是知识发现过程中最重要的核心步骤。
二、大数据挖掘特征:
1、处理大数据的能力更强,且无须太专业的统计背景就可以使用数据挖掘工具;
2、从使用与需求的角度上看,数据挖掘工具更符合企业界的需求;
3、数据挖掘的最终目的是方便企业终端用户使用,而并非给统计学家检测用的
处理大数据的能力更强,且无须太专业的统计背景就可以使用数据挖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