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可视化中的美学因素有哪些:
1、 必要性
数据可视化主要是借助于图形化手段,清晰有效地传达与沟通信息。为了有效地传达思想概念,美学形式应与功能需要齐头并进,通过直观地传达关键的方面与特征。好的可视化项目应尽可能以简洁易懂的表现形式展示适当的信息,最好能让读者有赏心悦目的感觉。因此,美学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用户对可视化设计的喜好或厌恶情绪,进而影响可视化传播和表达信息的能力。
2、内涵
可视化效果之美有其特定的涵义,称得上“完美“的可视化效果,不仅必须美观悦目,而且必须新颖、充实和高效。也可以说,可视化的艺术完美性指其形式与内容是否和谐统一,以及是否有创新和发展。
3、作用和要素
在可视化设计中,美观有效的可视化项目能使用户方便地从可视化结果中获取足够的信息,以判断和理解可视化所包含的内容。可视化设计中的网格及其标注是美化设计效果必须考虑的因素。图形化的构建要素,包括坐标轴、布局、形状、色彩、线条和排版是实现可视化之美的“必要”因素,而不是“充分’因素。合理地利用这些因素来引导用户、传播信息、揭示关系、突出结论以及提高视觉魅力是必要的。
4、配色
在可视化项目中,颜色是使用最广泛的视觉通道,也是经常被过度甚至错误使用的一个重要视觉参数。使用了错误的颜色或者试图使用过多颜色表示大量数据属性,都可能导致可视化结果的视觉混乱,因而都是不可取的。另外,鉴于人的感知判断大都是基于相对判断的,对颜色的感知尤其如此。因此,可视化设计应特别谨慎地选取颜色。另外,在某些可视化领域,可视化的设计者还需要考虑色觉障碍的用户感受,使得可视化结果对这些用户依然能够有效地表达和传递信息。
5、提高可视化美学效果的三大原则
1.聚焦:设计者必须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将用户的注意力集中到可视化结果中的最重要的区域。
2、平衡:平衡原则要求可视化的设计空间必须被有效利用,尽量使重要元素置于可视化设计空间的中心或中心附近,同时确保元素在可视化设计空间中的平衡分布。
3、简单:简单原则要求设计者既要尽量避免在可视化项目中包含过多的造成混乱的图形元素,也要尽可能不使用过于复杂的视觉效果(如带光照的二维柱状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