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的定义:
对于“大数据”,研究机构Gartner给出了这样的定义:“大数据”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来适应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麦肯锡全球研究所给出的定义是:一种规模大到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多样的数据类型和价值密度低四大特征。
ITU Y.3600标准首先明确给出了大数据的定义:一种允许可能在实时性约束条件下收集、存储、管理、分析和可视化具有异构特征的大量数据集的模式。
国内普遍接受的定义:具有数量巨大、来源多样、生成极快、且多变等特征并且难以用传统数据体系结构有效处理的数据。因此大数据的内涵不仅是数据本身,还包括大数据技术和大数据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