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系统运维 灾备恢复能力要求:
一、数据备份系统
①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天一次;②备份介质场外存放; ③远程实时备份,实现数据零丢失。
二、备用数据处理系统
①备用数据处理系统具备与生产数据处理系统一致的处理能力并完全兼容;②、应用软件是“集群的”,可实时无缝切换;③具备远程集群系统的实时监控和自动切换能力。
三、备用网络系统
①配备与主系统相同等级的通信线路和网络设备;②备用网络处于运行状态;③最终用户可通过网络同时接入主、备中心。
四、备用基础设施
①有符合介质存放条件的场地;②有符合备用数据处理系统和备用网络设备运行要求的场地;③有满足关键业务功能恢复运作要求的场地;④以上场地应保持7x24小时运作。
五、专业技术支持能力
在灾难备份中心7x24小时有专职的:① 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②专职数据备份技术支持人员;③专职硬件、网络技术支持人员;④专职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技术支持人员。
六、运行维护管理能力
①有介质存取、验证和转储管理制度;②按介质特性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的有效性验证;③有备用计算机机房运行管理制度;④有硬件和网络运行管理制度;⑤有实时数据备份系统运行管理制度;⑥有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七、灾难恢复预案
有相应的经过完整测试和演练的灾难恢复预案。